好萊塢支持新版權保護法

作者:Declan McCullagh 發表於 Fri, 2001-09-14 15:00 政經觀察

(華盛頓報導)娛樂業的法案遊說者表示,程式設計師及開放原始碼倡導者不必害怕他們所擁護的版權保護法。該項極具爭議性的法案將所有的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設備技術進行複製保護控制。
在星期一的採訪中,迪士尼公司及News Corp.對《安全系統標準及認證法案》(Security Systems Standards and Certification Act, SSSCA)的草案進行了辯護,認為這是一個可以帶動高速網路及硬體銷售成長的合理方案。
「這是一個較為平和、較為合理的方法,」幫助設計該法案的迪士尼公司的執行副總裁派登(Preston Padden)這樣說道。
數位連線已經拿到了SSSCA的草案,參議院商務委員會的主席參議員赫凌斯(Sen. Fritz Hollings, 南卡羅萊納州民主黨人)打算在本月推出該出該法案。
「我們認為它很可能會造成寬頻網路的革命,因為娛樂服務將會創造消費者的需求,」派登說道。「如果你是一家電腦公司,或生產集線器或路由器的公司,又或者你想要建立一個寬頻網路系統的話,你就會支持這個法案。」
「該法案將會使得娛樂服務寬頻化,創造消費者需求並使寬頻系統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派登及他在該內容社群內的同盟認為,SSSCA是1998年《數位千年版權法》(DMCA)的強化版本,後者為數位內容提供了進一步的法律保障。
另外,美國電影協會美國唱片業協會將會支援赫凌斯的法案。
然而DMCA已經引起了一系列的訴訟,很多電腦玩家走上街頭,進行反抗該法案的示威遊行,但該法的後繼者在挑起爭端方面一點也不遜色。
「DMCA以前所存在的所有爭議問題都被挑起來了,」美國大學法律教授傑西(Peter Jaszi)這樣說道,他曾幫助組織一個反DCMA的數位未來聯盟(Digital Future Coalition)。
「如果可以繼續發展的話,它將為社群帶來巨大的利益。它可以與史野若夫(Dmitry Sklyarov)一起並肩作戰。」在談及俄羅斯程式設計師史野若夫所引起的DMCA起訴案時,傑西這樣說道。「它可以成為一個不可思議的動員工具。」
對立已經開始了。
一項反SSSCA的請願正在進行中。加密技術的領導人物之一,MIT的教授李維斯特(Ron Rivest),將SSSCA定義為「數位直腸溫度計保護法案」(Digital Rectal Thermometer Security Act)。他們的訴求與1996年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時代中那些程式設計師們的抗議內容不謀而合。
一位與參議院商務委員會有密切關係的人士表示,在前幾週內與各行業團體所進行的討論還將繼續,最終的法案也可能會有變化。他說,數位連線在8月6號獲得的草案與現在的法案「沒有太大」的差異。
「我所不滿的是一些科技公司的說法,他們說我們在強迫推動產品的重新改造,」他說道。「它不會對任何現有的或是今後兩三年內的產品帶來任何變化。我們所說的影響要在很多年之後才可能產生。」
SSSCA草案規定,任何製造、出售或是散佈「任何沒有使用由美國商務部批准的互動性數位設備認證安全技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產業團體在一兩年後還未能在安全標準上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商務部就將會強行介入。
「我們相信該法案將會幫助弭平一些談判所無法解決的爭議,或是幫助履行談判達成的協定。」 Rupert Murdoch's News Corp 的法案遊說者藍恩(Rick Lanej)說道。「現在這些談判正在進行中。」
SSSCA草案判定違反該法最高可處五年的有期徒刑及50萬美元罰款,屬於聯邦重罪。「任何銷售已被解除的『安全措施』的版權內容、或擁有用於解除版權保護的網路伺服器的行為」都屬違法。
這並未令數位媒體協會(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的執行總監波特(Jonathan Potter)感到滿意,他說他仍然強烈反對該議案。
「這是我所見過最糟糕的反科技法律草案,」波特說道。「它將使美國政府在任何半導體、伺服器及數位資訊科技設備進入市場以前,就可以批准或是否決它們。」
迪士尼的派登低調地談論自己與其他集團間的立場不一致。
「與以前草案不同的是,該草案為是為私營企業及高科技公司量身訂做的。」派登說道。「在以前的草案中,政府只是設定一個內容保護的標準。而在本草案中,高科技產業將有18個月的時間來進行談判。它甚至還為高科技公司提供了反托拉斯免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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